东北网绥化11月9日讯 近日,肇东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郑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3月,被告人郑某(男,32岁,肇东市人,有犯罪前科)通过网络与一外地毒贩(具体姓名不详,已另案处理)联系网购冰毒16克,并在一叫“海涛”(具体姓名不详,已另案处理)的人手中购得冰毒10克,留作自己吸食。
2015年3月26日17时许,肇东市公安局红星派出所民警在肇东市五北街一修理部门前将被告人郑某抓获,在其身上及住处搜缴冰毒共计23.70克,经送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检验鉴定,其成分含有甲基苯丙胺。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