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一影视公司在社交平台上发声称,其公司离职2个多月的实习生突然向网友发去公司保密的商业项目素材,素材涉及到的项目还未交付,而项目金额达19.5万元。“目前我们已报案,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所以现在不方便公布细节。”该影视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公司认为保密素材被实习生盗取拷贝,正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记者随后也联系上了涉事实习生小苏,她表示公司提出的指控不实,她已做好了应诉的准备。
公司称小苏泄露商业秘密
与网友讨论时录下项目视频
实习生称未盗取且未商用
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向紫牛新闻记者提供的相关截屏显示,8月12日,公司前实习生小苏在微信与他人聊天时,将张先生拍摄的项目视频素材用手机录下,并发送给网友进行点评讨论。“她26岁了,以前也在县级融媒体工作过,保密的道理应该是懂的。这次项目素材被泄露的事情,对我的工作生活都影响很大。”张先生表示,小苏是今年3月份来到公司实习并签订了保密协议书,离职后未再参与公司项目。
对于疑似盗取公司保密资料的指控,小苏曾在16日公开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声明称,自己并非是从前公司盗取商业素材后向他人炫耀,而是在朋友所在的公司偶然见到并拍下相关素材。记者在小苏发布的声明中注意到,后来她因个人行为泄露了商业机密已被朋友所在公司严厉批评,她已向朋友所在的公司诚挚道歉。
小苏回应事件
小苏在声明中解释,录下视频是因与前任老板发生冲突,为反驳前任老板说自己技术不行,便将一段前公司拍摄的视频发给网友并进行吐槽。同时小苏认为,自己只是用手机录制了一分钟不到的视频,没用于商业用途,并且不是从前公司处看到的素材,所以她并不需要对前公司进行道歉。
张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公司曾通过律师跟小苏沟通过,但双方矛盾未能就此解决。与小苏同时期进入公司的实习生向记者透露,公司在他和小苏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从未给他们缴纳社保,并且给到的工资不够日常生活,在发现公司存在不合规的问题后,他们才选择了离开。
记者注意到,目前小苏的抖音账号已设为私密,此前发布的视频已不可见。一些围观的网友因观点不同,对事件双方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语言辱骂或攻击。小苏告诉记者:“这件事我不便透露更多,需要等法院的判决。作为个人来讲,我希望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们,要尽量的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苏公开发表的声明
律师解读事件中的法律责任认定
实习需警惕违约、违法行为
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事件双方目前都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公司方面认为前实习生小苏违反了签署的保密协议,对外传播公司项目素材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小苏则认为公司指控不实,自己未盗取公司素材也未进行商用,仅在交流时分享过不到1分钟的手机拍摄视频。对此,江苏加达加律师事务所石泽华律师认为,目前现有证据各方还不清晰和充分,尚不能判断实习生是否构成泄露商业秘密侵权,公司方面不该草率在社交平台称对方违法。
石泽华律师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如果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有当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才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用人单位在签订保密协议后,还应该向员工提供相关的法律培训。”
对于公司未给实习生缴纳社保是否影响责任判定,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未交社保,实习合同和保密协议仍然有效,但是劳动者可以追究公司的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若该事件中实习生确实违反保密协议,那肯定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在保密合同期限内,向他人传播保密内容,虽未用做商业用途或者进行谋利,但仍违反了保密协议,需要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付建律师介绍,若合同已约定违约赔偿金额,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若双方未约定违约,则依据对公司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小苏疑似泄露前公司素材的聊天截图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现,以今年前8个月的时间为查询范围,与“实习生”相关的法律文书有209篇,其中案由为“合同纠纷”法律文书占比多。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公开的一份判决书中显示,一名实习生庞某在被派往海外实习期间擅自脱岗,给所在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因双方合同签订合法有效,公司在追究其违约责任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终实习生庞某及家人等责任主体被判承担违约责任,并赔付赔偿金。
除主观违约外,实习生还容易因法律意识薄弱而牵扯到案件中。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注意到,不少公司招聘实习生运营企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时,常容易引发著作权纠纷。今年3月份,西安一公司因实习生在制作企业微信公众号时,使用了某电视剧剧照作为配图,终公司被照片著作权所有方起诉侵权赔偿15万元。
石泽华律师表示,每逢寒暑假,许多大学生都会利用假期参加实习,积累相关工作经验,但实习生在工作的过程中要有法律意识,了解清楚自己的权利与责任,避免给自己或公司带来法律上的风险。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陈燃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