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存知:征信监管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本报讯 见习记者许婷报道 “征信监管要把握个人的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权利,征信信息必须合法合规使用。”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出席“Fintech时代的消费金融创新发展峰会”并发言。
万存知表示,消费金融的核心问题是个人作为消费者的借钱、还钱问题。消费者能否成功、顺利借钱、还钱,取决于消费者作为个人的信用状况,而信用状况的根本问题还是个人征信问题。
万存知表示,目前我国正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体包括两个有机组成部分:一个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另一个是征信体系建设,这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基础。征信体系建设就是把企业和个人借钱、还钱信息,在整个社会范围之内集中起来,按照一定规则提供给需要服务的对象。
在谈及信息集中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时,万存知指出了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信息要集中。信息集中才有价值,信息不集中,征信的价值不大。在技术不进步或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征信平台系统需要多个,数量多更能满足需要。但在信息技术、互联网发达情况下,信息共享的平台就不能多,多了就没法共享。所以征信平台要少而精、少而强。
二是每个人要养成良好的信用习惯。要借助征信系统,在全社会养成按时归还贷款、主动归还贷款的信用习惯,树立良好的信用风尚和氛围。
三是个人信息要受到保护。借钱人的信息具有隐私属性和财产权属性两种属性,需要保护。从国家法律角度来讲,个人要授权征信系统向别人提供信息,前提是本人要授权,本人不授权别人就不能使用这个信息,使用了就是违规违法。受到侵害时,也可以要求赔偿。从征信监管来讲,要把握个人的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权,征信信息必须合法合规使用,不能泄露、倒卖,更不能拿来犯罪。目前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空前提高,个人信息维权意识增强,因此,建设征信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使用征信系统的信息服务,要谨慎合规,有底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