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三名男子在购物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以“预付货款”等为由骗取客户钱款,其中一人骗取钱款达23.9万元。近日,三名男子因犯诈骗罪在集美区人民法院受到审判。
老张、阿强与鑫仔是安溪老乡,2015年3月至4月间,老张为骗取他人钱财,通过非正规的购物网站发布批发鞋业、玩具等虚假信息,诱骗被害人通过QQ等方式与其联系。之后,老张又以“预付货款”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将钱款汇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
而阿强与鑫仔则是或单独或与老张结伙实施诈骗。他们先是找人制作了玩具与鞋业批发网站并进行网上广告推广。当客户看到广告联系他们时,他们就会要求客户付清货款。倘若客户一次性付清货款,老张等人要么把客户拉入黑名单,要么欺骗客户等月底再退钱,但实际未退钱或发货给客户。
其中,老张参与骗取金额达23.9万元,阿强参与骗取金额达6.4万元,鑫仔参与骗取金额达3.4万元。
案发不久后,老张、阿强、鑫仔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老张、阿强、鑫仔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老张有期徒刑四年;判处阿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鑫仔有期徒刑一年;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