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函复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该省组建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
根据复函精神,贵州省将围绕解决大数据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数据资源管理与共享开放、数据中心整合、数据资源应用、数据要素流通、大数据产业集聚、大数据国际合作、大数据制度创新等方面开展系统性试验。
批复还要求,贵州在推进试验区建设的过程中,要不断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形成试验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效应。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马宁宇表示,贵州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把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成全国数据汇聚应用新高地、政策法规创新先行区、综合治理示范区、产业发展集聚区和创业创新首选地。
据统计部门数据,贵州省2015年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规模总量达到2000亿元,同比增长37%,大数据电子信息工商注册企业达到1.7万家。(记者 吴秉泽 王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