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后成为网络诈骗的主要受害者。近日,北京网络安全反诈骗联盟发布了《2015年较早季度网络犯罪数据研究报告》,联盟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北京市较早季度的网络诈骗犯罪特点进行了分析,受骗人员竟然多为年轻的90后!报告显示,尽管网络诈骗形式不断翻新,但虚假中奖仍然是造成网络用户人均损失较大的诈骗类型,在所有的网络诈骗犯罪中,有近三成犯罪与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有关。
网络诈骗与传统的诈骗不同,主要是利用互联网手段,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目前较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包括恶意程序、钓鱼网站、诈骗短信等,其中新增恶意程序中绝大部分为资费消耗,占比高达92%,其余则为隐私窃取和恶意扣费;而钓鱼网站又和“裸奔”的无线路由器“关系暧昧”,很多时候黑客会侵入无安全防护的无线路由器,从而致使用户轻易进入钓鱼网站。诈骗短信则主要是靠非法取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利用伪基站冒充熟人或者银行让受害者按照提示进行操作。由于网络犯罪具有隐蔽性强、智能性高、传播性广等特点,所有网民都可能成为潜在的网络诈骗犯罪受害者。特别是刚刚步入社会的90后,阅历尚浅,大部分社交活动通过移动互联网进行,这些年轻人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也就不足为奇了。
互联网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现有法律稍显滞后,我国刑法第285条、286条、287条虽然对互联网犯罪做出了一些规定,但是面对新型的网络犯罪,容易出现法律适用难题。此外,刑法法条规定的某些网络犯罪处罚较轻,使一些网络犯罪成本较低,威慑力不强。
为了提高网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可以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及学校开展网络诈骗安全教育。特别是90后年轻人,通过移动互联网了解新闻、完成消费,因此应加强通过移动互联网进行安全宣传。虽然一些网络诈骗犯罪体现了一定的高智能性,但是也反映了网民网络安全意识的欠缺,好奇及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常常使有些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网民掉入网络诈骗 “陷阱”。
面对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的网络诈骗手段,一方面应建立健全牢固的安全系统,消除网络诈骗实施的程序漏洞;另一方面,加强网络监管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网络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昌平区检察院 谢金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