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5日从省纪委省监察厅官方微博“廉洁江西”获悉,鄱阳县纪委日前严肃查处了9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并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另外,记者从铅山县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该县纪委对一起公车私用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鄱阳县纪委查明:今年6月26日上午11时05分,鄱阳县乐丰镇卫生院B超室工作人员王洪花上班时间玩手机游戏、牙科工作人员彭建国上班时间用手机听音乐。7月1日下午3时05分,鄱阳县莲湖乡卫生院工作人员朱秀南上班时间用手机看电影;3时12分,计生服务所工作人员王昆上班时间网上看电影。7月2日下午3时40分,鄱阳县响水滩乡规划所工作人员刘光中午饮酒上班时间睡觉。7月3日下午2时50分,鄱阳县石门街镇信用社主任王喜华上班时间睡觉;3时05分,卫生院检验科工作人员胡敏上班时间用手机看电影;3时08分,医护办公室工作人员秦玉苑上班时间网上玩游戏;3时10分,妇产科工作人员陈丽玲上班时间网上看电影。
经鄱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洪花、彭建国、朱秀南、王昆、刘光、王喜华、胡敏、秦玉苑、陈丽玲全县通报批评处分。
铅山县纪委在《关于杨祥举同志公车私用典型案例的通报》中指出,铅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杨祥举同志利用职务便利,于2015年1月份节假日期间两次公车私用,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纪。杨祥举同志在组织初核期间多次作出公务用车的虚假《情况说明》,隐瞒公车私用事实,干扰、妨碍组织调查,在作出《情况说明》后又公车私用、顶风违纪。经铅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祥举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杨祥举同志个人承担两次公车私用费用共计350元,上交廉政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