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QQ深入我们的生活后,有关QQ的诈骗案屡见不鲜。来自广西宾阳县的关某与何某一直无所事事,由于缺钱花,两人就商量用QQ获取别人的信息,实施诈骗。
两人被抓后,警方查到他们用同样的方式作案多次,累计诈骗金额高达70万元人民币。
2013年7月,关某通过技术手段盗取了义乌商贸城一市场经营户李先生和他客户的QQ号,之后便开始钻研对方的聊天记录,熟悉对方聊天的习惯。
觉得自己已经学到精髓后,关某就冒充李先生的客户和他聊天。
通过聊天,关某得知李先生还欠着客户一些货款没有结清,他便借着客户的名义要求李某汇款给他,并把自己的银行账号告诉了他。
因为语气、聊天内容都与原先的客户一样,所以李先生并没有察觉到哪里不对劲,就按照对方的要求,把59万元货款分8笔汇到了5个不同的银行账户内。
钱到账后,关某就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分账,再让何某到银行把钱取出。
而李先生把钱汇出去后才给自己的客户打电话,结果发现自己被骗了,这才报警。
7月3日,经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关某、何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四年。 通讯员 邓立新 叶星辰
本报记者 贝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