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化锋(萧风丝雨)
近期全国政协委员、陶然居饮食集团董事长严琦“建议关闭社会网吧”的提案引发争议,近六成网友反驳关闭社会网吧的提案。2日当晚,陶然居饮食集团网站遭受黑客攻击,似乎在向委员抗议关闭社会网吧的提案。业内人士称,社会网吧并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罪魁祸首,取缔社会治标不治本,百害而无益。
网吧并不是暴利行业
网吧不是暴利行业,营利额与其他行业相比十分渺小。有网吧业主向笔者透漏了一笔网吧月收入的账单。王老板网吧处于在2级城市,网吧规模在该市归于大型规模的网吧,大约电脑有200台左右。
王先生说每天电脑在高峰期的时间同时爆满不会超过5小时,每小时计费为1.5元,会员上网费用为1元。将其他不饱和时间加在一起,平均起来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每台电脑可以营利6小时。也就是说每天的营收额为6X200X1.5=1800元。如果加上卖点食品、饮料什么的大约每天营收额为2000左右。
每天开支也将是比很大的支出。2个网管加收银大约要6000元平均每天需要200元,电费每天也需要200元,房租大约需要400。加上每台电脑每月15元文化市场管理费,每天开支近1000元。王先生仔细的将每天的开支算成了一笔账。
通过王先生的阐述大概每月可以营收3万左右,说白了这都是整的辛苦钱。事后王先生又告诉笔者,如今管理部门比较多,公安局今天来安装个任子行软件,文化局明天来安装个万象,后天消防局还要来安全检查。大多都属于收费行为,如果在被违规罚款两次,这个月就是白做了。
社会违法网吧似乎只是替罪羊
网吧在社会的眼中一直被误认为是引导社会违法的场所:上网人群通过体验暴力游戏进行效仿、因上网费用不足而做出对社会造成违法行为、通过网吧从事网络违法行为等等。这些都是社会指责网吧的罪状,不免看出网吧已经成为社会违法行为的替罪羊。
效仿暴力行为主要是个人行为。网络暴力因素导致众多网民效仿的说法比较牵强,如果没有网络,社会一样存在犯罪,电视、电影中暴力的画面比比皆是。单把责任推向网吧似乎是比较牵强。
上网引发社会犯罪的说词,似乎提议人根本没有计算过,真正的去网吧上网需要多少费用。全国各大平均价格不会超过2元一小时,如今的社会谁会缺少这点钱,更不会因为这点钱去实施犯罪。因此可见实施犯罪抢劫并不是用来上网,上网只是随口的一个借口。上网干吗?是全部花费在网吧网费上还是购买游戏道具?责任点要分清。
通过网络从事违法行为。表面看来网吧里似乎都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仔细一想,这并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在于这个违法人的心态。能上网的地方到处都是,取缔或者关闭了网吧,难道他就找不到上网的地方了吗?网络犯罪依然会存在。
可见,取缔网吧是一个荒唐的提议。网吧产业只是一个为互联网行业所服务的产业,他的存在为社会对互联网的认知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所谓的暴力、毒害青少年内容、网络犯罪等行为主要是互联网信息的问题,与网吧这个上网的介质根本没有关系。网吧实名制管理也不是摆设,经营者也不会冒着被罚款的处罚去冒险,我们更不能随意指责当做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