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杰:一是增加家庭保护中的未成年人信息安全保护条款。二是学校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制度。三是社会应对保护未成年人信息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分类分级制度。
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我国青少年网民,也就是19岁以下的网民,已经达到1.7亿,大约占到了全体网民的23.4%。未成年人上网不仅面临不良信息的侵害,个人信息也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为此,全国人大代表郑杰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未成年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纵横点评:
如今这个信息时代,真是“三高”时代:电脑普及率高,手机依赖度高,互联网使用率高,而“触网”年龄越来越小、“触网”范围和程度却越来越深的青少年堪称网络时代的“原住民”。为这些涉世未深、辨别力弱、抵抗力差的“幼苗”建立起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的“三级保护圈”,搭建起有效规避网络不良信息的“防火墙”,无疑是当务之急。不过,“数字化生存”环境下,无论是“堵”还是“疏”,任何来自于外部的“保护”都不能代替“自保”,即培养孩子们的风险意识,让他们学会利用网络,而不是为网络所利用。